活着,是多么重要!从字节跳动28 岁员工不幸离世说起……

工伤事故 2022-02-24 00:00:00387本站fshcn

       2月23日下午消息,对于网传“字节28岁员工猝死”,字节跳动于今日下午向新浪科技提供内网发文截图,图片中称2月23日13时43分,从医院获知,在抢救41个小时后,吴同学不幸离世。

       截图中表示,公司已承担全部医治费用,全力提供后勤支持。公司还将向吴同学家属提供抚恤和关怀,协助处理好相关事宜,尽力帮助其家人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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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事情到底怎么回事,这里暂时不予追究!

       这个事情到底能否认定工伤,暂时亦不追究!

       这个事情公司是否赔偿、赔偿多少,不追究!

       这里,仅从一个我经历的真实案例,从另一个角度上证明——

       活着,是多么重要!

       2018年5月,我接了一个案子,骑手因车祸死亡!

       鉴于死者家属对法律事宜的不懂,所以,将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给分开委托。另一律师处理的交通事故,我只处理的工伤赔偿。(因为这事情属于“双赔”)

       骑手去世之前,用其妹妹、母亲、老婆的话说,一家人相安无事,甚至是和和气气、和睦相处。何况,死者还有一个活泼可爱的三岁(左右)儿子,在这个家庭关系中起到了润滑剂的作用,让一大家子人增添了不少快乐,关系更加融洽。

       接到案件之后,我从确认劳动关系到工伤认定,再到工伤赔偿,虽然没有几个裁决书或判决书,但直到拿到赔偿款,却足足花了三年零七个月,算上案件准备性工作、收尾性工作,差不多4年的时间。

       为什么这么久?原因主要有两个:

       第一,公司(外包公司,下同)在打官司的过程中“玩消失”

       在确认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公司还算“积极”,虽然每个程序都走了,应该算是故意拖延时间,但每个开庭都积极应诉。仲裁、一审、二审,最后,法院还是认定骑手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公司见状不对,马上更换了一个七老八十的法定代表人,而且一直处于联系不上的状态。因此,在工伤认定、工伤赔偿的过程中,没有起诉、上诉的流程,直接在仲裁委就解决。只不过,正因为联系不上,所以,诉讼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每次都只能选择公告送达。了解法律程序的人应该清楚,公告送达的时间是两个月,加上每次送达前的其他送达方式及仲裁委处理工作的流程,基本上是三个月。也就是说,除了正常的法律流程及开庭排期(仲裁委、法院案件量太大,排期可能更长),只是公告送达也比其他案件花费的时间更多。直到2021年1月,工伤赔偿裁决书出来了。

       生效之后,鉴于公司属于外地公司,所以我们选择到企业所在地上海金山区申请执行。那边的法院动作到也很快(至少比成都这边的法院快),没多久就把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原法定代表人给“限高”了。

       这一“限高”,公司那边的人坐不住了。因为想开展其他业务或是注销,他们希望积极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公司请上海那边的律师朋友联系到了我。经过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最后公司与死者家属双方以110万的价格达成和解(按照裁决,远不止这个价。种种缘由,此处不述)。

       按理说,这个案子就算解决了?不……

       第二,家属之间开始“撕脸”了。

       总价格到是谈了,家属们也都同意了,但怎么分钱却成为家属之间的矛盾点。所以呀,从某个角度上说,死者到是解脱了,但活着的人还在相互“厮杀”。

       按正常情况下,死者父亲、死者母亲、死者老婆、死者孩子来分这个钱就是了,可偏偏又有一个死者妹妹在里面。

       有人可能产生疑问了,跟死者妹妹有什么关系呢?

       本来没有关系,但事情复杂了,也就有关系了。

       死者父亲与死者母亲、死者妹妹的关系都不是很融洽,而死者母亲对死者妹妹却是百依百顺、言听计从,关系好得非同一般。死者老婆呢?自从老公去世,似乎也跟这家人没有多大的关系,加上“天生”水火不容的“姑嫂关系”,所以死者老婆与死者母亲、死者妹妹同样有点隔阂,甚至因为分钱闹得不可开交。

       没了这个儿子、哥哥、老公,可以说,这家人更是搞得七零八落,各自为战。(ps:不管哪个人,在家庭某些关系中都可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也见过,老婆死了,老公与岳父一家子的关系同样有处于半瘫痪、瘫痪状态的情况)

       死者父亲说,“我要拿回自己应有的那部分赔偿!(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儿子不在了,没人照顾孙子,想把钱留给孙子)”

       死者母亲说,“听女儿的!”

       死者妹妹说,“哥哥去世了,今后二老的生活都得自己照顾(ps:只有哥哥、妹妹两兄妹),所以父亲的那部分赔偿款要打到母亲卡上。否则,今后我也不赡养老人!”同时,她担心父亲拿到钱之后直接交付给孙子(农村习俗,爷爷偏爱家中独苗、‘继承香火’)!

       死者老婆说,“儿子这么小,今后的抚养全靠自己,该多分!”

       没有赔钱之前,似乎矛盾还不凸显;

       对方(公司)消失之前,似乎窗户纸还没有被捅破;

       现在公司跳出来赔钱了,家属之间开始“撕脸”了。

       哦豁!本来公司想尽快出钱了事,但这么一闹,反而事情解决不下去了。

       因为,死者家属任何一方不签字,都可能导致这个钱拿不到手。换句话说,即使公司赔了,任何不签字一方,事后都可能找公司麻烦,“限高”“强制执行”也撤销不了。(ps:对于官司败诉,赔款方也应该注意,该签字的人一个不能少,否则可能留下后遗症)

       大约又经历了半个月,死者家属都冷静下来,处理案件的微信群也安静下来了,我这才出面说了一个分钱折中方案(具体不累述),最后家属所有人答应签字画押。当然,还说了一个“吓唬”人的理由——现在公司是急于解决问题,如果死者家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旦公司“冷”下来了,不想解决或者想其他办法解决他们手上的棘手问题,那么公司完全可能反悔不给钱了。到那个时候,家属还能否拿到钱就得另说。(事后在法律程序上有没有办法拿到钱是一回事情,此处亦不累述。但在这种僵持状态下,需要打开一个口子)

       直到2021年12月11日,公司得到这边签字确认的方案后,在律师的陪同下,马上订机票飞来成都签订协议,支付款项。

       活着,有多么重要!

       昔日的父母、姊妹、老婆、孩子,在自己离世之后,或许他们之间就不再有联系,曾经的老婆(或老公)亦可能成为了别人的老婆(或老公),当然更不是自己的什么人了。

       所以,死,容易,但为了活着的人,千万保重!

       换一个角度,我这里例举事件还被认定为工伤,还有一定的赔偿,而且最后也着实拿到了赔偿款。但是,如果一个人死了,最后连一分钱的赔偿或补偿都没有,那岂不是更加“划不算”。

       尤其是上班、加班过劳死、猝死……不值当!

       因为——

       你死了,公司可能连一个卖肥猪的价钱都不赔;

       你死了,公司大不了重新再找一个顶岗的员工。

       死有何惧?惧在家人在坟头上烧纸还埋怨——

       你到走了,我却因为你的死而痛苦着!

       编著图书不是目的,而是一个过程,一个督促自己不断学习的过程,一个提升自己理论水平的过程,一个提高自己业务能力的过程,还是一个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过程!

——一个编著图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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