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时1477天,这场马拉松似的维权终于结束!

    2018年8月29日,当事人在某公司的作业区装卸货物时,被到该公司装货的何某驾驶的车牌号为川H*****号营运货车撞倒围墙砸伤双腿,受伤后120将当事人送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治疗。治疗结束后,经相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致残程度为(一个)八级、(两个)九级、(两个)十级。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伤残六级。事后,当事人因与何某、保险公司就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因与某公司(未购买社保)就工伤保险待遇事宜亦无法达成···

  • 退款原因写“顾客是傻X”?麦当劳已道歉,涉事员工可否辞退?

    日前,江苏南通交通广播《有理走天下》节目报道“麦当劳用侮辱性文字谩骂顾客”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4月26日,央广网记者联系麦当劳方面后,对方回应,已与顾客表达歉意并达成谅解。对此,我们不妨来关注一下另外三个问题——1.麦当劳可否就此辞退涉事员工?2.多位员工违纪,麦当劳未必不能针对某一位员工予以处理。3.员工严重违纪,麦当劳不宜“秋后算账”。 据“央广网”公众号内容显示——4月24日,李先生来到麦当劳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

  • 比调解书约定的付款时间晚了几天,被要求承担10万元违约金,法院如何判决?

    债务人未按期履行调解书约定的分期付款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违约金,债务人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如何处理?【基本案情】在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一、确认乙公司总计欠甲公司货款120万;二、上述款项于2023年4、5、6、7月每月30万元分期支付;三、有任意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履行,甲公司有权就全部未支付款项及违约金10万元一并申请执行。事后,乙公司5、6月均逾期还款。2023年6月7日,甲公司向法院申请乙公司支付···

  • 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我们一定要了解这些法律常识!

    离职证明,又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了解一些关于离职证明的法律常识。否则,在劳动纠纷中,你很可能会吃亏!1.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离职证明)是否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 【有典看法】60岁以上的超龄员工,工亡补助金可否按年龄逐年递减?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结果导致相应的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无法报销。员工能找单位索赔吗?60岁以上的超龄员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否参考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递减规则处理?很多人都知道,《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一年内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算不算违法辞退?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一年内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算不算违法辞退?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不续签,有没有双倍工资?对于这个问题,小编个人认为就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三十四条的理解与应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 找不太熟的律师朋友帮忙(咨询)后,怎么向其表达感谢?

    我有一个律师朋友,有几年没有联系了。今天因为老家的一些问题咨询了他,他也给出了一些比较中肯的意见。有下列疑问:①我应该向他付钱吗?如果支付的话应该怎么跟他提,给多少合适啊?②如果不给钱,我应该怎么表达感谢(因为他在老家,我在外面,近期也没办法请他吃饭)?③给他点外卖喊几杯奶茶到单位合适吗?或者有没有别的途径表达感谢?这个问题的前提——不太熟(几年没联系了)帮忙(咨询)出了一些意见(看来还是认可)异地(双方不在一个地方)个人认为,最好的表···

  • 【律师解读】签订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再续签是否支付赔偿金?

    笔者个人认为,按照过往的一些案例来分析,很多法院目前在判决文书上基本形成了一个共识:双方签订两次及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倘若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为此,我们不妨先来看看2024年2月29日人社部劳动关系司最新回复网民的来信分析这个问题。劳动关系司答网民关于解聘相关经济补偿问题的来信来信时间:2024-02-26回复时间:2024-02-29李*:2021年开始与单位进行一年一签···

  • 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医疗费谁来负责?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结果导致相应的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无法报销。员工能找单位索赔吗?【基本案情】2021年3月,王某入职某公司工作,该公司为王某办理了工伤保险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2021年5月,王某在工作过程中负伤。事故伤害发生后,公司未进行工伤申报,王某于2022年1月自行向人社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王某在工作时所受的伤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七级伤残。王某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与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支付了应由用人单位赔···

  • 检察院对员工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公司还能据此开除员工吗?

    实践中,用人单位难免会遇到一种情形: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但最终检察院却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那么,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能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先来看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3〕367号)有关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 【以案说法】不具有代理资格的公民签订的有偿法律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未取得诉讼代理执业资格之公民,与他人签订的有偿法律服务合同系无效合同。受托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但对于受托人在委托代理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必要、合法费用(比如律师费),应予扣除。====案例1====【基本案情】赵某作为甲方、王某作为乙方签订《咨询顾问合同》,约定因甲方与A公司合同纠纷再审案,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顾问,指导甲方进行诉讼,甲方按照基础费用加风险费用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其中基础顾问费110万元;同时约定,按照案件结果···

  • 法律咨询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可能存在哪些套路?

    随着人们法律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并不具有诉讼代理资格而只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机构,比如,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法务咨询公司。此类机构可能不具备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只是,普通老百姓通常缺乏法律常识,诉讼能力较弱,遇到纠纷时往往病急乱投医,容易给一些投机取巧的公司和个人以可乘之机。当事人一旦被法律咨询公司给盯上,他们将会以各种话术让···

  • 清明节,对于打工人而言不只是踏青节……

    清明节,又称踏青节、行清节、三月节、祭祖节等,在每年4月4日至6日之间,是祭祀、祭祖和扫墓的节日。清明节源自上古时代的祖先信仰与春祭礼俗,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既是自然节气点,也是传统节日。清明节与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并称为中国四大传统节日。2024年的清明节是4月4日,放假时间是4月4日至6日,而3月30日、31日又是周末。于是,3月27日至4月3日这期间,可能还是很多打工人失业的日子。比较狠的公司,会在3月27日至3月29日想方设···

  • 婚前签署房产归属协议,不等于拿到“免被查封金牌”!

    王女士和丈夫赵先生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王女士按揭购买的期房归她个人所有,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赵先生欠下债务,房屋被法院查封,王女士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解除对房屋的查封。【基本案情】王女士经朋友介绍与赵先生相识、相恋,婚前,王女士按揭购买了一套期房。为避免以后出现财产争议,两人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无论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房屋所有权均归王女士所有,与赵先生无关。协议签署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几年后,案涉房···

  • 注意了!律师业务推广, 不得有这些行为!

    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为了扩大影响、承揽业务、树立品牌,可以自行或授权他人向社会公众、潜在当事人发布法律服务信息。不过,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业务推广中,推广方式也需要合理、合规、合法。律师个人发布的业务推广信息应当醒目标示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所任职律师事务所名称,也可以包含律师本人的肖像、年龄、性别、学历、学位、执业年限、律师职称、荣誉称号、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联系方式,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专业领域、专业资格等。但是,律师···

  • 人社局:100个女职工劳动保护问答【收藏版】

    尽管法律规定招聘过程中不能有性别歧视,尽管法律规定用工过程中应该保护三期职工,但是,实践中依然存在很多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为此,特以“女职工劳动保护”为主题,罗列百问,以供参考。目录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范围二、平等就业三、婚育假期及待遇四、“四期”特殊劳动保护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六、防止性骚扰七、老年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八、卫生保健措施九、疫情期间女职工劳动保护十、女职工集体协商十一、监督与管理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范围001.问···

  • 如何利用微信固定证据?法官、律师这么说!

    当前,微信成为人们重要的联系沟通方式,线上交流越来越方便,在一些案件中,微信语音、聊天记录等也频繁作为证据出现,连在聊天中发的“表情”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如何利用微信固定证据?什么样的聊天记录才能更易被采信?下面梳理了一些涉及微信证据的案件,提醒广大网民, 用微信固定证据,并不是随随便便截两张图就可以,要尽量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在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还要有事实根据。1.聊天记录切莫随便“加工”!刚认识的朋友面对面扫一扫,合···

  • 时评:59岁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被开除?

    在数字化与老龄化叠加的时代背景下,以“60后”为代表的大龄劳动者在适应新技术和线上办公操作流程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应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帮助。近日,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大龄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而被以旷工为由开除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依法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支付赔偿金10万余元。详情阅读:59岁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被开除?法院:公司违法判赔10万!小编以为,给“银发”打工人“适老”人文关怀仅仅是本案的表象,可能还存在更深层次的问题。如链接所称,用人···

  • 法答网:二审维持原判的民事案件,执行根据为一审判决还是二审判决?

    二审维持原判的民事案件,执行根据为一审判决还是二审判决?【答疑意见】民事诉讼中,二审维持原判时的执行根据问题,目前理论界及实务界确实存在较大分歧。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二审维持原判时执行依据为一审判决。第二种观点认为,二审维持原判时执行依据为二审判决。第三种观点认为,一、二审判决共同构成执行依据。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一方面应当立足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准确理解立法本意,准确界定何为生效裁判、何为执行依据,另一方面要考察和比较不同···

  • 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还要给“代通知金”吗?

    有朋友疑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候,单位除了要支付经济补偿,还要支付“代通知金”,是这样吗?问:什么是“代通知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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